为提高普定站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率,保证各项科研任务的顺利完成,特制订普定站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。
(一)仪器管理
1、凡普定站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由普定站统一管理和安排使用。
2、5万元以上的大型仪器普定站实行统管共用。
3、专业性较强的5万元以下的小型仪器由普定站相关课题组自管自用。
4、课题经费自购的仪器自行管理使用;课题同意普定站管理,可纳入普定站统管共用。
5、各专业实验室及仪器设备由专职实验技术人员负责管理。
6、各专业实验室的业务指导由普定站相关领域的研究员担任。
7、所有进入实验室的工作人员,需向专业实验室负责管理人员申请,并填写“实验任务申请单”,方可进入实验室。实验任务完毕后,填写“仪器分析记录本”中的各项内容,并经负责管理人员签字后,方可离开实验室。
8、负责管理专业实验室的实验技术人员,必须建立详尽全面的共用仪器设备技术资料档案,并与其负责仪器的国内技术维护中心经常联系,仪器设备技术资料不能对外借用。
(二)仪器领借
1、非便携式分析仪器原则上不外借,确实由于工作需要,需要外借,应遵守以下制度:1)5万元以下仪器经普定站主管领导批准后,方可由仪器负责管理人员借出使用;2)5-10万元仪器需由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使用或在技术人员指导下,由使用者独立操作; 3)10万元以上仪器需由技术人员操作使用或技术人员在现场指导使用。
2、便携式仪器课题需借用时,要向仪器管理人员办理借用手续,使用完后应及时归还。
(三)收费原则
1、普定站内部收费以其基本电费消耗和实验材料仪器消耗为准;普定站对外收费,以市场价价格为准,所得收入列入普定站仪器设备专项费用。
2、对普定站内部免收分析测试的项目,需要详细登记仪器分析记录,将作为绩效考核依据。
(四)仪器的维护维修
1、各专业实验室的日常管理由普定站管理技术组负责,日常管理包括实验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、仪器维护维修、办公费用等。1000元以上的仪器维修费用可专项申请。
2、每个月统计一次专业实验室用电情况、“实验任务申请单”工作量,以核准电费及工作量。
3、各专业实验室水电耗费由技术组汇总后报常务副站长。
4、较大项仪器设备维护费用由技术组上报普定站站长,经站长同意方可执行。